能.源.效.率.基.準

乾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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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乾衣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91年10月8日公告即日起實施(102年11月20日停止適用)
乾衣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四字第09104014170號
91年10月8日公告即日起實施,102年11月20日停止適用

1.產品能源因數值(EF),須依能源主管機關認可之標準試驗條件及方法進行,其實測值應高於1.7kg/kWh以上。
2.關於產品標示之注意事項:  
(a)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b)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能源因數比值(EF)。  
(c)產品之實測能源因數比值(EF),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數即四捨五入。  
(d)產品之試驗條件及方法,須依併同公告之「乾衣機能源效率試驗方法」。
3.備註:
乾衣機能源因數值(EF)計算方式:  
(a)EF(kg/kWh)=實際乾燥試布重量(kg)÷修正後每一循環消耗電量Et(kWh/cycle)  
(b)Et=35÷(實測試布乾燥率-實測試布脫水率)×實測每一循環消耗電量  
(c)實測試布乾燥率(%)=實際乾燥試布重量÷實測試布乾燥後重量  
(d)實測試布脫水率(%)=實際乾燥試布重量÷實測試布脫水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