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失.效.產.品

※節能標章使用期限為二年,如未滿二年者則為依據經濟部能源署節能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等規定辦理證書效期縮短。


道路照明燈具

  產品資料
型  號:
KL-908-100W-B30(220V)/安定器CDM100H226(220V)/光源100W/3K
證書號碼:
105531
證書有效期限:
2016/12/12 - 2018/09/30
廠牌名稱:
光源種類:
複金屬燈
色溫(K):
3000
燈具額定輸入功率(W):
100
標示發光效率(lm/W):
85
3000小時光束維持率(%):
86.4
標示功率因數:
0.9
照度均勻度:
0.36
初始發光效率(lm/W) 基準:
85
3000小時光束維持率(%)基準:
85
功率因數基準:
0.9
照度均勻度基準:
0.33
  省能特點
1、針對提高光源設備、燈具、燈管及安定器的搭配確實提高發光效率,品質穩定、降低損耗、提升視覺舒適度。
2、產品體積小及浪湧電流小、功率負載大功耗低,性能佳省電功能強,有效使用壽命長,有效達到節能減碳的作用。
3、光源照度佳距離遠,照度均勻大可有效達到在雨霧天視覺穿透力與鈉燈同級,安全功能佳。
4、光源設備的溫度低於傳統燈具,能友善的對待環境,不僅可有效降低環境溫度,對環境來說更具有環保的意義的價值。
5、屬國際標準通用規格可直接共用傳統燈源,以現有光源設備做改善,不需改變照明習慣,可接續採購,不用擔心後續採購的問題,維護保養功能佳,機動性高,避免不必要的人力、時間及資金浪費。
6、安裝及維護方便,維修時不需整組汰換,只需針對有問題的部份做局部處置或更換,可以更有效控管人力、時間及資金運用。
7、回收方便,主體的燈具燈殼、反射罩及安定器內銅線及矽鋼片和其它配件五金零組件屬有效回收利用資源,整燈回收率高達95%以上,可更有效的資源回收率及達到實際永續的環保作用。
8、台灣製造工廠可確實掌控照明光源設備品質來源地及工廠技術、燈具/安定器/燈管品檢並可促進台灣產業的升級及發展。
最後修改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