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項目標題圖示 「107年第5次節能標章審議會」會議紀錄
「107年第5次節能標章審議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7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2時
二、地點:經濟部能源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第1簡報室)
三、主持人:林委員兼召集人全能(高委員淑芳代) 記錄:許証泓
四、出席者:(詳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結論及決議事項:
(一)執行單位共提報35家廠商255款產品型號之新申請案至審議會複審,經各委員審核結果如下所述:
1.審核通過者(詳附件1):
計247款型號產品通過審議,請執行單位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2.補件後通過者:
(1)台灣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 MDLT80604(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MT8W69-6T x4) ,因CNS15438報告之重要零組件-產品規格單位誤植,請通知廠商補正,並由執行單位確認無誤後,即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2)家耕國際有限公司2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 RX22-30CW-ND(220-240V)/安定器LC 35W 500mA fixC SR SNC(220-240V)/光源MTXC-2835XB-MKB x48、RX14-30CW-ND(220-240V)/安定器LC 35W 500mA fixC SR SNC(220-240V)/光源MTXC-2835XB-MKB x42) 及2款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型號: RX22-25DW(220~240V)/驅動器LCA 45W 500-1400mA one4all SR PRE(220-240V)/光源MTXC-2835XB-MKBx42、RX14-25DW(220~240V)/驅動器LCA 45W 500-1400mA one4all SR PRE(220-240V)/光源MTXC-2835XB-MKBx42)皆為3類燈具,須補提供符合IEC 61347-2-13或CNS 15467-2-13之DRIVER安全性報告,以確保該類燈具之安全規範,請通知廠商補提供安全性報告,並由執行單位確認無誤後,即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3.有關「申請節能標章認證之燈具為3類燈具者,其節能標章審查規定」如下所述,並經審議會委員決議通過:
(1)燈具若搭配特定廠牌型號之DRIVER,須提供DRIVER進行CNS14335及CNS14115的安規及電磁相容性測試報告,並於燈具的使用說明書中清楚標示。廠商申請3類燈具時,請一律依前述規定辦理。
(2)申請「3類燈具」之節能標章驗證,其能源效率測試報告的DRIVER型號應與前述CNS14335、CNS14115的DRIVER型號一致。
(3)申請「3類燈具」之節能標章驗證,除應符合前述相關規定外,廠商必須提供符合IEC 61347-2-13或CNS 15467-2-13之DRIVER安全性報告,以確保燈具完整安全規範。
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檢局)函知本局將辦理CNS 7619「空氣清淨機」標準廢止作業,有關現行「空氣清淨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係引用該項標準訂定,本局將於標檢局正式廢止該項標準後,配合辦理「空氣清淨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之廢止行政作業。爰此,暫停空氣清淨機品項節能標章驗證之申請與審查,本次已受理案件則予以退回,並退還廠商標章審查費。故本次會議提送複審之3家3款空氣清淨機申請案予以退回,並退還廠商標章審查費。
(二)冰溫熱型飲水機及溫熱型飲水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與標示方法修正草案(詳附件2、附件3),審議通過並建議於發布日1年後實施。
(三)2家廠商3款型號產品初測結果未符合能源效率基準且放棄辦理複測作業(詳附件4),同意終止其節能標章使用權
(四)1家廠商1款產品型號複測結果未符合能源效率基準(詳附件5),同意終止節能標章使用權。
(五)有關「107節能標章產品抽測不合格產品之改善措施」,請執行單位研議依抽測結果滾動檢討未來調整抽測品項與抽測款數之可行作法,以有效降低抽測不合格率,並維護節能標章之公信力。

七、散會:下午4時30分


最後修改日期:2018/09/10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