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標題圖示 「107年第4次節能標章審議會」會議紀錄

107年第4次節能標章審議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7年7月31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
二、地點:經濟部能源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第1會議室)
三、主持人:林委員兼召集人全能(高委員淑芳代) 記錄:許証泓
四、出席者:(詳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結論及決議事項:
(一)執行單位共提報78家廠商507款產品型號之新申請案至審議會複審,經各委員審核結果如下所述:
1.審核通過者(詳附件1):
計479款型號產品通過審議,請執行單位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2.補件後通過者:
(1)台灣飛利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請4款螢光燈管(型號: MASTER TL5 HE 14W/827、MASTER TL5 HE 14W/830、MASTER TL5 HE 14W/840、MASTER TL5 HE 28W/865),因測試報告日期誤植,請通知廠商補正,並由執行單位確認無誤後,即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2)河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 OF-L20311SPE(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OF-N60C209X x3 、OF-L20411SPE(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OF-N60C209X x4),燈具標示色溫為6500K,搭配LED燈管標示色溫為6000K,其燈具色溫與燈管應相符,請通知廠商修正,並由執行單位確認無誤後,即通知廠商辦理節能標章使用合約簽約事宜。
3.補件後提送下次審議會審議者:
(1)鈞全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款室內照明燈具(型號: JCO-224C(110/220V)/安定器內藏型(100-240V)/光源JCT-2AP-120 x4),其LED 燈管內藏式驅動器型號原為LD-G-301F變更型號為LD-G301V2,為確保變更驅動器型號之燈具符合室內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規定,請重新測試並提供報告後,提送下次審議會審議。
(2)世界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4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4款LED平板燈,家耕國際有限公司2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2款LED平板燈,富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4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4款LED平板燈,政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詳附件2),所檢附安規報告為3類燈具(DC電流且未含有驅動器),但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測試條件為燈具應接上驅動器測試,故請執行單位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確認此類燈具之產品安全性,再提送下次審議會審議。
(二)「冰溫熱型飲水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與標示方法」、「溫熱型飲水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與標示方法」修正草案,請執行單位考量飲水機容量大小,重新研擬2項產品之能源耗用基準草案,提送下次審議會審議。
(三) 1家廠商3款產品型號未配合能源效率抽測作業(詳附件3),同意終止節能標章之使用權。
(四) 3家廠商20款型號產品(詳附件4) 申請自願終止節能標章使用權,同意終止節能標章之使用權。
(五)伯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歇業,同意終止1張證書6款型號產品(詳附件5)節能標章之使用權。
(六)億光固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標示已獲證燈具發光效率及標示總光通量(詳附件6),決議原獲證產品型號涉及變更者,應重新申請驗證。
(七)請執行單位於下次審議會提報「107節能標章產品抽測不合格產品之改善措施」。
七、散會:下午4時30分




最後修改日期:2018/08/16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