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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清淨機」節能標章驗審措施 (112年7月11日公告,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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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清淨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112年7月10日公告修正,並自114年7月17日生效。
即日起驗審措施如下:
1. 符合新基準(114年生效)者,證書效期2年。
2. 符合舊基準(109年生效),但未符合新基準者,證書效期縮短至114年7月16日止,屆期不得展延。
最後修改日期:2023/07/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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