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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節能標章重要通知] 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驗審措施


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基準已於110年7月8日公告修正,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
即日起驗審措施如下:
(1)新申請案,檢附新、舊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2年,若只檢附舊基準報告,證書效期至112.6.30。

(2)展期案,檢附新基準報告者,證書效期2年,未檢附者,證書效期至112.6.30。
 





最後修改日期:2021/08/20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