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銷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註銷通知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能技字第11000097110號函
三、依據辦法:
1.依「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第20、25及29點規定辦理,能源局本次註銷無法配合抽測廠商及產品型號資訊詳如附件,並依前述規定分別停止受理前揭被註銷廠商申請被註銷產品之節能標章1年。
2.請前揭被註銷廠商於110年6月1日前,將前揭附件(被註銷節能標章使用證書之26款產品)辦理下架、回收、塗銷該產品上標示之節能標章。
四、查詢「失效產品型號」者,可至「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站」之「總品總覽」,依產品別點選查看。
(網址:https://www.energylabel.org.tw/purchasing/product/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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