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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第4次節能標章驗審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8年04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
二、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興院區)24館204會議室
三、主持人:劉委員志放                            記錄:尤心怡
四、出席者:(詳如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結論及決議事項: 
1.本次會議包括新申請案43家廠商486款產品與證書展期案18家廠商95款產品提報驗審會複審,經審查結果如下:
(1)審核通過者(詳附件1、附件2):計579款型號產品通過審議(新申請案計484款型號、證書展期案計95款)。
(2)待補件後通過者(詳附件3):
光華照明實業有限公司申請1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SF4261NH-1(110/22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LTU009V-13AAD/GTx2),於節能標章測試報告及CNS15592報告中,標示燈具種類名稱為「黑板燈」,非屬「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所定義開放型燈具名稱(中東型燈、山型燈、工事燈、層板/支架燈),爰請執行單位通知廠商依前揭開放行燈具名稱標示修正,並經確認無誤後,始准予通過。
(3)審核不通過者:
瑞眾有限公司申請1款發光二極體燈泡(型號:REC-LED-T50-50W/L),額定光通量為5800流明,惟節能標章報告列示樣品四之初始光通量試驗值(試驗電壓110V、220V)分別為5186.0、5149.0流明,未符合CNS 15630 第9.1章節受測樣品中每只個別LED燈泡之光通量初始值,不得低於其光通量額定值90%之規範,故審查不予通過。
2.執行單位報告「107年第3次及108年第3次節能標章驗審會」決議追蹤事項及追蹤結果如下:
(1)107年12月14日「107年第3次節能標章驗審會」通過審議之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款道路照明燈具中,針對部分款式測試報告未檢附電源供應器之電路圖相關資料,為考量後續文件審查之一致性,已依驗審會委員建議,透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TAF)洽請評審委員於108年3月6日對實驗室完成測試報告之一致性品質稽查工作。因IEC 61347-1、IEC 61347-2-13規定,尚無規範產品之測試報告需檢附電路圖及銅版圖等文件,爰不強制要求申請路燈產品節能標章之業者檢附電源供應器之電路圖。
(2)108年3月28日「108年第3次節能標章驗審會」計3家4款產品型號(詳如附件4)請執行單位通知廠商補正,並經確認無誤後,始准予通過部分:
A. 亞帝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補正該2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L502010A-D5(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E013111-D5x2、L504010A-D5(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E013112-D5x4之CNS15438報告;該等報告已參照CNS15438第20章規定,將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之實測值欄位修正為定值,並已依表5(詳附件5)所規定之值修正限制值。前述資料經確認無誤,爰依前開會議決議准予通過。
B. 金協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申請1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GS40B20C(100-240V)/安定器內藏型/光源T8/9FPHI-4ft-14W-002-Cx2)中,所附2份報告燈具種類名稱分別標示為「黑板燈」及「開放型燈具」,與「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中已所定義開放型燈具名稱不符,已更正為中東型燈,並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同意變更核備函。前述資料經確認無誤後,爰依前開會議決議准予通過。
C. 九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完成補正1款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型號:JTH-LEDT8-40412BB-SP(100-240V) /安定器內藏型/光源JTH-T8-4FT-GLS-SPx2),後續將持續追蹤。
七、散會:下午4時00分

 



最後修改日期:2019/05/14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