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使用諮詢專線電話 0800-6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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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證書展期提醒通知】「節能標章使用證書」之證書到期日屬於108/6/24~108/12/31期間者,可至「節能標章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證書展期。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節能標章使用證書有效期間為二年,於期限屆滿時失效。節能標章使用證書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廠商向執行單位提出展期申請,廠商未於前項規定期限(節能標章使用證書期限屆滿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者,應重新辦理申請

二、請獲證廠商務必自行檢查每一張節能標章使用證書之到期日,若距離證書到期日小於30天者,恕無法辦理展期!

三、廠商於系統點選送出【展期證書申請】者,申辦系統將自動e-mail一封「節能標章證書展延受理通知」信件給您,如未收到通知或查詢郵寄資料收件情形者,請洽【節能標章受理收件窗口】:李小姐 / TEL:03-591-2704

四、未符合「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修正後產品之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者,請改以新申請案方式重新辦理。






最後修改日期:2019/05/09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