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0次節能標章驗審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貳、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興院區)64館B104會議室
參、主持人:劉委員志放 紀錄:蕭苡榕
肆、出席者:(詳如簽名冊)
伍、主席致詞:(略)
陸、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13年第9次節能標章驗審會」決議之2家5款為補件後通過, 該廠商補件情形如下:
一、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款「印表機」,檢附之測試報告中「TECMAX限制值(kWh/星期)」之計算公式應為「TECMAX=5.475+0.3=5.8」,報告誤植為「TECMAX=5.475+0.3+5.8」,已請廠商依前開事項修正報告,並經確認無誤後,准予通過。
二、台灣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申請4款「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檢附之測試報告中「冷氣季節性能因數」之實測值與標準值的百分比應為175,報告誤植為1.75,爰請廠商依前開事項修正報告,並經確認無誤後,准予通過。
柒、結論及決議事項:
本次會議共計326款產品提報驗審會審查(新申請案計27家廠商114款產品,證書展期案計33家廠商212款產品),經委員審查
結果如下:
一、審核通過者:
計314款產品通過審查(新申請案計25家廠商102款型號、證書展期案計33家廠商212款產品,詳附件1、附件2)。
二、待補件後通過者計2家12款(詳附件3):
第一案:
台灣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請8款「室內照明燈具」,檢附之測試報告中燈具所搭配燈管之產地標示為空白,爰請廠商依前開事項修正報告,並經確認無誤後,始准予通過。
第二案:
台灣明尼蘇達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請2款「溫熱型開飲機」、2款「溫熱型飲水機」,所檢附之委製採購合約書甲方為「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與標章使用公司「台灣明尼蘇達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不同,爰請廠商依前開事項更新文件或提供聲明,並經確認無誤後,始准予通過。
捌、散會:下午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