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想瞭解有關新申請案各期受理收件截止日,可以去哪裡查詢呢?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
107.04.19更新公告,107.10.01正式實施)第8點規定辦理。
(全文詳見:
http://www.energylabel.org.tw/applying/noticen/list.aspx)
八、
執行單位為辦理節能標章申請案件之審查與複審作業,得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驗審會;驗審會以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
前項驗審會之專家學者由執行單位報請本局核定。
【補充說明】
申請廠商備妥申請必要性文件(如下列)後即可提出申請,並經由節能標章小組進行初審,如該案件有缺失須補件者,統一由
節能標章線上申辦系統
發信通知廠商,敬請廠商留意查收。
(1)廠商完成節能標章線上申辦系統之申請案件填寫。
(2)郵寄申請案相關紙本文件(含補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3)完成繳納申請案件之審查規費單據。(註:依據「
節能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第三條 前條所規定之審查費用經繳納後,
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
最後修改日期:2019/02/2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