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電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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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電視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101年12月13日停止適用)
電視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
能技字第09804023990號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公告修正,99年1月1日起實施,101年12月13日停止適用

一、電視機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耗用試驗條件及方法與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產品需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408規範或經經濟部能源局認定之電視機。
(二)能源耗用試驗條件及方法 電視機耗能測試需符合美國能源之星計畫之電視機資格準則第三版(Eligibility Criteria Version 3.0)之試驗條件及方法進行測試,並計算消耗功率,其中開啟模式(On Mode)依IEC 62087 Ed. 2.0進行測試,待機模式(Standby Mode)依IEC 62301 Ed 1.0進行測試。
(三)電視機能源耗用基準 電視機能源耗用實測值不得高於下列基準值: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實測值,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能源耗用值(W)。
(四)產品能源耗用實測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數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