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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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洗衣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99年4月13日起公告生效(112年9月1日停止適用)
洗衣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904015600號
中華民國99年4月13日公告生效

一、洗衣機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與能源效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適用範圍 本項產品應符合中華民國商品分類號列(C.C.C Code) 8450所屬之洗衣機或經經濟部能源局認定之洗衣機,且須符合CNS 3765-7國家標準之規定。
(二) 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 洗衣機能源效率之試驗條件及方法須符合JIS C9606規範內容要求。
(三) 洗衣機能源效率基準 在最大負荷之洗滌容量、高水位、標準洗滌行程之測試模式下,應符合下列基準值: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 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 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能源效率值。
(四) 產品之實測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四位,小數點後第五位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