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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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101年12月13日公告,即日起生效
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10105007591號
101年12月13日公告,即日起生效

一、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效率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本項產品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466規定,或經經濟部能源局認定之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
1、能源效率:依CNS15466規定,計算之額定性能係數(COP)表示。
2、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能源效率基準:依據CNS15466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之分類,產品之能源效率不得小於下列基準值。
加熱型式 基準值
直接加熱式 4.00
循環加熱式 4.00
靜態加熱式 3.50
(三)安全性規範之要求:
1、須在產品本體加裝符合CNS5422之漏電斷路器,並通過 測試。
2、須符合CNS15466安全性之要求。
(四)能源效率系列型式之認定原則:依CNS15466之定義,使用電源相數、電壓、頻率、冷媒種類、壓縮機種類、加熱型式相同,同為一體式或分離式,且冷媒壓縮機額定電功率及能源效率比與主型式差異在5%以內認定之。
二、前點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節能標章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地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依據CNS15466規定之標示內容進行標示,其額定消耗電功率(kW)、額定加熱能力(kW)、額定性能係數(COP),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數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