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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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電腦用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99年1月1日起廢止)
電腦用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504010720號
95年2月27日公告即日起實施,99年1月1日起廢止

一、電腦用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產品需符合美國能源之星計畫之電腦監視器要求事項符合資格準則第四版(Eligibility Criteria (Version 4))之試驗條件及方法進行測試,測試電壓供應為110V ±1%,實測值需符合下列標準: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能源效率值。  
(四)產品實測開機模式/有效功率之數值,計算整數,小數點後第一位四捨五入。  
(五)產品實測睡眠模式/低功率及關機模式/待機電力之數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