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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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94年10月21日公告,即日起實施(98年8月3日停止適用)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404017350號
94年10月21日公告即日起實施

一、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申請節能標章認證 ,其產品需符合國家標準CNS14125之規定,實測值需符合下列基準:  
(一)發光效率需高於(含)60lm/W。  
(二)平均演色性指數需高於(含)80。  
(三)「2000小時之光束維持率需高於85%」(94年12月31日前之試驗報告適用)或「1000小時之光束維持率需高於90%」(95年1月1日後之試驗報告適用)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發光效率(lm/W)。  
(四)產品之實測發光效率,計算至整數,小數點後第一位數即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