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基.準

在線式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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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 在線式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104年10月29日公告,105年1月1日生效
在線式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10405012851號
104年10月29日公告,105年1月1日生效

一、申請在線式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以下簡稱VFI UPS)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效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CNS)14757-2、CNS 14843-1或CNS 14843-2規定,且額定輸出功率在30kW以下之VFI UPS,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者。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依附件規定辦理,並作成試驗報告。
(三)能源效率基準:滿載效率η100%(%)及1/4載效率η25%(%)實測值,不得低於附表規定之基準值。
二、VFI UPS試驗報告應記載滿載效率η100%(%)、3/4載效率η75%(%)、1/2載效率η50%(%)、1/4載效率η25%(%)及空載輸入功率Pin0%(W)實測值。
三、節能標章能源效率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前款使用者為代理商時,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須標示滿載效率η100%(%)及1/4載效率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