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錄)放影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604026100號
中華民國96年12月7日公告實施
一、DVD(錄)放影機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測試方法及能源耗用基準規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項產品為符合中華民國標準CNS-13438、CNS-13439、CNS-14336或CNS-14408規範之家庭用DVD錄影機或放影機,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屬家庭用DVD(錄)放影機。
(二)能源耗用測試條件及方法 DVD(錄)放影機被動待機模式能源耗用基準之測試條件及方法應符合IEC 62301規範內容要求。
(三)DVD(錄)放影機能源耗用基準 DVD(錄)放影機被動待機電力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型式 耗能模式 |
被動待機模式(Passive standby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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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放影機 |
實測值不得高於1.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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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錄放影機 |
實測值不得高於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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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被動待機電力值。
(四)產品被動待機電力實測值,計算小數點後第1位,小數點後第2位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