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溫熱型開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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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108年3月25日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能技字第10805000040號
108年3月25日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一、申請冰溫熱型開飲機(以下簡稱開飲機)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CNS)13516規定,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之開飲機。
(二)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依CNS13516規定,量測下列數值:
1、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E24(kWh)),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2、熱水系統二十四小時平均水溫(Th(℃))、冰水系統二十四小時平均水溫(Tc(℃))與周圍溫度(Tamb(℃))。
3、實測熱水貯水桶容量(公升)與實測冰水貯水桶容量(公升),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各貯水桶容量應在標示值的95%以上。
(三)能源耗用基準(E)之計算,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其計算公式如下:
E=0.117×(V1×K1 +1/3 V2×K2)+1.050
K1:(Th-Tamb)/(100(℃)-Tamb ),K1之計算,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K2:(Tamb-Tc)/Tamb ,K2之計算,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V1:熱水貯水桶容量標示值(公升),取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
V2:冰水貯水桶容量標示值(公升),取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
(四) 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之實測值不得高於標示值,且實測值與標示值皆不得高於能源耗用基準值。
二、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節能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時,其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本體及型錄上應標示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



相關檔案
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修正公告.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2/09/19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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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修正規定,104年1月26日公告,104年3月1日生效(108年3月25日停止適用)
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修正規定
能技字第10405000331號
104年1月26日公告,104年3月1日生效,108年3月25日起停止適用

一、申請冰溫熱型開飲機(以下簡稱開飲機)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CNS)一三五一六規定,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之開飲機。
(二)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依CNS一三五一六規定,量測下列數值:
1、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E24(kWh)),並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第四位四捨五入。
2、熱水系統二十四小時平均水溫(Th(℃))、冰水系統二十四小時平均水溫(Tc(℃))與周圍溫度(Tamb(℃))。
3、實測熱水貯水桶容量(V1 (公升))與實測冰水貯水桶容量(V2 (公升))。
(三)能源耗用基準(E)應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第四位四捨五入,其計算公式如下: E=0.117×(V1×K1 +1/3 V2×K2 )+1.050 K1:(Th-Tamb)/(100(℃)-Tamb ),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第四位四捨五入。 K2:(Tamb-Tc)/Tamb ,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第四位四捨五入。
(四) 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不得高於能源耗用基準。
二、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前款使用者為代理商時,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



相關檔案
令掃描檔.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3/09/06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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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修訂「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96年11月16日起公告施行(104年3月1日停止適用)
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及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604025070號
96年11月16日起公告施行,104年3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一、冰溫熱型開飲機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測試方法及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開飲機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3516-C4469之產品。
(二)能源耗用測試條件、方法及程序
1.環境測試條件:本測試方法之條件,其周圍環境溫度為25±1℃,開飲機各側面、前面及上面與牆壁間,須如圖1所示相距300 mm以上,背面距離須超過65 mm。地面溫度與周圍溫度差有2℃以上時,開飲機須放置於高度100 mm以上之平木台上。
2.24小時能源耗用值E24(度/天):在電壓變動值為110V在±2%以內、220V在±1%以內之條件下,依CNS-13516第10.3.1節規定,熱水系統切換至保溫狀態,且冰水系統運轉至致冷元件(壓縮機、致冷晶片)停止運轉後,測定24小時連續運轉中之保溫模式消耗電量,須符合CNS-13516第4.10節、第8.4節,以及本測試方法關於周圍溫度試驗條件之規定。
3.熱水系統平均水溫Th(℃):依CNS-13516第10.3.1節規定,熱水系統切換至保溫後,測定24小時連續運轉中之熱水系統水溫,並依CNS-13516第10.11節方法執行。熱水系統平均水溫係前述24小時連續運轉所量測熱水溫度之平均值(Th)。(本測試方法熱水系統平均水溫之量測誤差須在±0.5℃以內。)
4.冰水系統平均水溫Tc(℃):依CNS-13516第10.3.2節規定,於測定24小時能源耗用值(E24)後,且致冷元件(壓縮機、致冷晶片)停止運轉後,以玻璃或隔熱效果良好之量桶盛接冰水,依CNS-13516第10.11節方法量測冰水水溫。
5.熱水膽溫度校正係數K1 (無因次),直接定義如下式:

6.冰水膽溫度校正係數K2 (無因次),直接定義如下式:

依CNS-13516第10.17節量測儲水桶容量,並依第4.16節規定之熱水系統儲水桶容量,以符號V1(公升)表示;冰水系統儲水桶容量,以符號V2(公升)表示,各儲水桶容量應在標示值的95%以上。
(三)冰溫熱型開飲機能源耗用基準值E(度/天)

E:冰溫熱型開飲機能源耗用基準值(度/天)
V1:熱水系統儲水桶容量(公升)
V2:冰水系統儲水桶容量(公升)
(四)冰溫熱型開飲機24小時能源耗用值(E24)不得高於冰溫熱型開飲機能源耗用基準值(E)。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24小時能源耗用值(E24)。
(四)產品24小時能源耗用值(E24)及能源耗用基準值(E),計算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



相關檔案
961116冰溫熱型開飲機公告本文.pdf
961116冰溫熱型開飲機公告附件1.tif
961116冰溫熱型開飲機公告附件2.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3/09/06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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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題圖示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93年10月20日公告,即日起實施(96年11月16日停止適用)
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304040030號公告
93年10月20日公告即日起實施,96年11月16日起停止適用

冰溫熱型開飲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試驗方法請參考相關檔案



相關檔案
961116廢止冰溫熱型開飲機公告本文.pdf
961116廢止冰溫熱型開飲機公告附件.tif
water2-test.doc
最後修改日期:2023/09/06 14:10:00